申请详情

聘外佣资格及雇主须知

  • 必须提供经济证明文件
  • 必须提供合适及有合理私稳丶固定床铺及衣柜给外佣住宿及摆放衣物
  • 女佣可与女性或小孩同房,但不可以与12岁或以上男性同房
  • 每天必须要给予外佣8小时睡眠时间
  • 必须每天提供三餐免费膳食给外佣,否则须要发放每月不少於$1,236作为膳食津贴。(注意: 印佣一般是回教徒,不吃猪肉,但可煮猪肉)
  • 必须提供免费医疗,包括诊症费用丶住院费用及牙科急诊
  • 必须替外佣购买劳工保险
  • 每二年须提供免费来回机票予外佣往返原居地

请经由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 请出示雇主香港身份证副本。如雇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请另外出示雇主的旅行证件副本 (包括个人资料及附有最新香港签证等资料的页数)
  • 必须提供於合约地址上同住的所有家庭成员姓名丶出生年份及身份证号码或出世纸号码
  • 请出示雇主最近税单(由税务局签发)
  • 或最近3个月自动转账薪金户口证明,以证明雇主年薪超过港币$180,000.-以上或月薪港币$15,000.-以上
  • 或最近3个月的粮单;或最近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超过港币 $360,000.
  • (若要雇用2名佣工,雇主年薪在港币 $180,000 x 2= $360,000或定期存款需要超过港币 $720,000.-如此类推)
  • 结婚证明副本或出生证明副本 (如经济收入证明或地址证明与申请人不同姓名)
  • 请出示最近三个月以雇主名义登记的水费/煤气费/差饷/住宅电话费/电费或有线电视单据的正副本 (流动电话单不会被接纳)。单据正本将会经申请人退回
  • 现时/过往外佣之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工作证有效日期

上述资料如有更新或变改,必须遵照香港入境处订立之条款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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